|
选择出口方式进入国际市场可能由于受关税与贸易配额限制等而使效益低下,不少国家对进口中国产品设立有关税或非关税的壁垒。因此,在国外投资设厂,可以利用当地资源、技术,更重要的还可以逾越他国设置的关税、非关税壁垒。
许可交易可以有下面几种形式:
组装业务
组装业务是指生产企业在国内生产出某种产品的零部件,运到国外市场上就地组装,完成整个生产过程,然后将成品就地销售或再行出口。国外组装业务的主要优点是运费低、关税低、投资少,且能够为目标市场国家提供一定就业机会,容易为当地政府接受。
契约制造业务
契约制造业务是许可合同进入模式和投资进入模式的交叉。涉外企业在外国目标市场寻找独立制造厂商的产品,然后在该国目标市场或别的国家销售该产品,即利用外国当地厂商现有设施,生产所规定的产品。涉外企业一般向其厂商转让技术及技术协助,并保留产品营销的责任。
契约制造业务主要的优点在于它要求财政和管理资源投入量小,使企业能迅速进入目标市场,避免了当地所有权问题,并且与标准的许可业务不同,涉外企业仍然控制营销和售后服务。其不足之处是在当地找到合适的制造厂商十分困难,并有可能面临创造未来竞争者的风险。
3. 许可贸易
许可贸易实际上是以收取一定费用而把某种产品知识产权的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使用的一种技术贸易形式。许可贸易与合同制造的主要区别在于:合同制造条件下的国外生产者只负责产品的生产制造,不负责产品的营销;而许可贸易条件下的国外被许可方不仅从事产品的生产,而且负责产品的营销。
许可贸易作为进入模式的明显长处是绕过了进口壁垒。由于壁垒会增加向目标市场出口的成本(如关税)和限制了对目标市场出口数量(如配额进口),采用许可合同进入模式,可以避开关税、配额、高运费、竞争等不利因素。其次,企业无须进行生产和营销方面的大量投资,其风险比直接投资小。
但采用许可贸易也有一系列不利方面。第一,企业必须拥有外国潜在用户感兴趣的专利、商标或商业秘密,才有采用许可合同作为进入模式;第二,许可方失去对目标市场的营销规划和方案的控制。第三,由被许可方生产的产品质量难以保证,且可能会培养竞争对手。
Back
|